释义 |
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取得收入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直接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未约定分配比例的,应当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缴纳方法如下: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上述方法即为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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