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 |
释义 |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可以通过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方式,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对自己提供担保的行为。 一、反担保人能否向债务人的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担保人追偿,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支出款额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 二、反担保能办理抵押吗 反担保能办理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债务担保包括什么内容 债务担保包括: 1、人的担保。是指以某些民事主体的信用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物体保证。以特定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财产的权利; 3、金钱担保。债务人在约定支付以外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4、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资金借贷等经济交易中,为换取担保人的担保、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向担保人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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