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方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
释义 | 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方需要履行的义务有:租赁方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方未经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承租人的义务有什么 承租人的义务有: 1、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4、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二、出租房墙壁插座坏了谁负责修 承担责任主体应当分情况确定:1、设备自然损害,房东理当修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租客使用不当,理应赔偿,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三、不交房租不退怎么处理 不交房租不退房,建议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承租人限期搬出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承租人仍然不退房,出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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