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当前国家对企业减负,大部分省市单位缴费阶段性降低在1%左右),个人为本人工资的1%,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障金的领取期限是多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以上是关于失业保障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还是由个人缴纳?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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