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 |
释义 | 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如下: 1、在民事诉讼法中,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法律有其他规定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2、在刑事诉讼法中,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3、在行政诉讼法中,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所谓不公开即不允许群众旁听,不允许记者采访报道,但对当事人仍要公开进行。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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