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签订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怎么办理购房合同 1、规避受牵制条款; 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3、不使用模糊概念; 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都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 二、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购房是有两种合同的一种是预售合同一种是直接的房屋买卖合同 预售合同的标的是将来出现的房屋,一般开发公司会有一系列的证书,最重要的注意房屋预售许可。这个是政府批的。 另外一个是现房交易的合同。合同标的为已经存在的房屋。 购房合同没有硬性的签订时间,但从风险上考虑在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国家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了预售合同以后开发商必须帮你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这个相当于一个房屋产权的肯定。 在现房买卖的合同情况下,最好明确约定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间。毕竟合同是一个债权的凭证,而不动产登记才发生物权的变动。即就算签订了合同,合同成立且生效,只要没有变更房屋登记,在物权上法律承认的房屋仍然是属于出卖方的。 三、购房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4、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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