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而不是由买卖双方或一方决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二)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三)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四)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五)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六)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一、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后果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六)价格上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二、购房合同无效贷款合同怎么办 在购房合同因故不能成立或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买房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应当如何处理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彼此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存在是商品房贷款合同存在的前提,贷款合同存在的目的正是为了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故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贷款合同的目的便无法实现,其也自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贷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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