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出生证明办理户口登记? |
释义 | 新规定:地方公安不得以计划生育为由不给孩子上户口,只要有出生证,公安必须上户口,不得罚款。非婚生子女可随母报户口,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书。 法律分析 可以的。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拓展延伸 出生证明办理户口登记的要求和程序 出生证明办理户口登记的要求和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提供出生证明等必要材料,完成户口登记的过程。具体要求包括:1.准确填写户口登记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父母信息等;2.提供有效的出生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明等;3.办理登记时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4.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提供虚假信息等。办理程序包括:1.准备材料并填写申请表;2.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进行申请;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办理登记手续;4.领取户口登记证明。办理时间一般较快,但可能因地区和流程而有所差异。请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顺利办理户口登记。 结语 根据最新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能以计划生育为借口拒绝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只要有出生证明,公安系统必须办理户口登记,不得罚款。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报户口,母亲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母亲需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然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顺利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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