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了如何补办 |
释义 |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予以补办: 1、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申请补领。 一、您好,现在准备结婚,离婚证丢失该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可以先补办离婚证然后再结婚。一方补办离婚证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二、补办离婚证当天可以拿到吗 一般当天可以领取。在我国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补办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我国内地居民补办离婚证手续: 1、要准备的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3、领取《离婚证》。 三、军人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军人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找到档案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在原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后补领。需要注意的是,集体户口必须提供首页和户籍卡,复印件必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户口本原件不能提供的,必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另外,双方必须到场。军人应携带军人证明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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