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 被征收房屋 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 土地补偿费 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