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应该怎么做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是享有探望权,且受到法律保护的,除非对方认为你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对方需要配合你行使探望权,如果不配合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子女探望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四)探望的方式。 (五)探望的时间。 二、离婚了是否可以见孩子 离婚后,可以见孩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未直接抚养的一方拥有法定的探望权,对于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达成约定,父母双方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按照协议的内容行使探望权;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探望权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会根据父母和孩子的具体情况,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在探望的过程中,直接抚养的一方认为对方的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 三、离婚孩子什么时候可以探视 离婚探望权的具体天数、探望权行使的具体时间和次数可由子女父母协商确定。目前,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当孩子的父母不能就探望权的行使达成一致时,最终的探望权行使计划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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