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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怎样的
释义
    民事诉讼代理人权利:在法定或者委托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行使代理权,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义务: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亲自代理的义务,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发生,不得将代理事物转托他人代理;
    报告事务,代理人应将处理诉讼事物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保密义务。
    一、代理权行使原则是什么
    代理权行使原则: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代理权限。
    2、代理人应亲自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3、代理人应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最大限度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行事。
    二、扶养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区别
    法定代理人和抚养人的不同是:
    1.产生的依据不同: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而抚养人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
    2.承担的责任或者实施的事项不同:法定代理人主要是代理被代理人顺利参与诉讼活动,处理的是在诉讼活动中发生的事务,也代表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代其承担法律义务。而抚养人承当的是生活中的照顾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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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