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将婚前的房子给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个案咨询:胡律师,去年因为经济压力大,双方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她提出让我把房子给她留一个念想,我对她有感情的,我就同意了,我们办理了离婚登记。但现在她让我搬出去,要不然就支付租金,让我很失望,我想起诉撤销离婚协议可以吗? 1.这套房屋还是我的财产吗? 你们选择是协议离婚且已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现该房屋不是你的财产。 但如果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会判房屋归你,未归还的贷款由你承担,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各分一半。 2.离婚协议已约定归女方,我可以要回来吗?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条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个人认为你们之间没有欺诈、胁迫行为的,一般情况都不会撤销离婚协议。 3.什么叫欺诈和胁迫?她在地下打滚求我算吗? 欺诈是指一方通过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方法,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一定的行为。 胁迫是指一方通过给另一方本人及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的方法,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作出一定的行为。 女方在地下打滚求你的行为个人认为不算欺诈和胁迫。 4.撤销离婚协议有时效吗? 时效为1年。欺诈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而不是原来规定的离婚之日;胁迫为行为终止之日。自离婚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即消灭。 5.那女方有权利把我赶出去吗?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将房屋产权变更,产权归女方了,她是有权让你搬离房屋的。 6.买房时妈妈出了20万,如果妈妈知道已给女方会气死,可以让女方还钱吗? 你妈妈是婚前支付给你的,另当时购房时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女方未向你妈妈出具借条,女方未与你妈妈建立借贷关系,我个人认为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7.胡律师,朋友说我很傻把房子给女方,你觉得呢? 你现在的心情我很理解!你刚刚给我交流,你给女方房屋是觉得她从小没有父母,被人收养又抛弃,经历很惨,你想房子会给她安全感,希望她会过得好。你的念头是善念,你有给予之心、仁爱之心,为你担当和有责任感点赞! 当然,你们之间也可以选择复婚,或双方再沟通一下变更离婚协议,毕竟房屋确实你出的款,基于感情能否更改一下条款,或约定你具有居住权等。如果女方不同意,你就选择接纳曾经自己做的决定,学会放下,你才能走好人生的下一步。 胡律温馨提示: 请大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思考清楚财产、抚养权等问题条件是否是自己能接受的,不要为了尽快解脱婚姻,做出“高尚”的决定“净身出户”,冷静后,又后悔,神都无法救你! 建议起草离婚协议时,咨询专业的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以免后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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