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残疾人乘坐飞机一般不需要提供医疗证明。但残疾人乘坐飞机过程中,需要使用医用氧气,或承运人有合理理由认为残疾人没有足够的医疗协助,保障其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等情况除外。法律依据《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第十四条除以下情况外,承运人不得要求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医疗证明:(一)在飞行中需要使用医用氧气;(二)承运人有合理理由认为残疾人在飞行过程中没有额外的医疗协助无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第十五条除下列情形外,承运人不得将要求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在旅行时带有陪伴人员作为提供航空运输的条件:(一)因残疾人没有能力对承运人机上工作人员介绍的安全说明和注意事项加以理解或做出反应,或不能与承运人的机上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二)不能自行从航空器上紧急撤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