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办理补办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吗 |
释义 | 不是,只要符合条件,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 1,如果当事人目前所居住的城市,属于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十大省份/城市之一的,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 2,反之,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进行身份证补办; 3,当事人补办身份证的,应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居住地的城市派出所,提供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 一、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具体如下: 1、本人先进行挂失,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会有挂失回执; 1、需要有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的话,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果是租房住的话,需要租赁协议; 2、本人带上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4、补办身份证有两种时间节点,一种是加快的15个工作日的,这个需要填写邮寄地址;需要在40元费用基础上,另加22元快递费用。一种是不加快的普通时长,最慢是60个工作日,最快也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另加费用; 5、还有就是办理新版的身份证,需要在身份证上加上自己的左右手拇指指纹,拇指不行的话,可以用其他手指的指纹,本人去现场拿身份证的话,也要验证指纹的正确性;若没有时间可以邮寄或者代领,代领的情况需要委托书; 6、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7、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二、身份证丢失怎么补领 身份证丢失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补办人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缴纳手续费后,方可对身份证进行补办。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在补办的过程中,旧的身份证将自动失效。也就是说,身份证补办的过程就是挂失的过程。新的身份证一般在30-45个工作日补办完成。补办完成后,补办人即可到派出所将新证取回。 身份证丢失以后只需尽快拿着户口簿去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报挂失即可,不过现在也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了,具体的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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