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学生见习期的权益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实习单位等机关或机构来保障。如果实习单位侵犯实习生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积极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或者实习生也可以及时地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