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还能更改吗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变更,可以变更的情况有: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 一、如何变更法定监护人? 变更法定监护人需到当地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包括: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院裁判变更,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的判决。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孩子监护权能改变吗? 孩子监护权,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若父母在世且拥有监护能力,孩子的监护权属于父母,无法变更。如果父母都不在世,监护权可能按照法定顺位来变更。可能由父母遗嘱指定,可能由有监护权的人协商确定,还可能由法院指定等等。 在监护权确定之后,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那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变更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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