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贷款买房什么时候拿房产证 |
释义 | 签完合同就可以拿房产证,房产证是由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现在国家正在推进房屋等不动产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不过各地的推进进度不一样,有的地方已经成立了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有的未成立,未成立的,房产证还是由房管局开具,成立了的,由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开具; 贷款买房,手续办好后,银行就把款放给了开发商,购房合同、房产证同时会转移到贷款银行,由银行代为保管; 要想拿到房产证,需要银行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办好后把这个证放在银行那里,就可拿回《房产证》,贷款还完后,还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需要银行提供证明,说明贷款已经还完),这个时候,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属于你,如有需要的话,可以利用你的《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等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费改谁出 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他项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房管局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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