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借债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
释义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如果有一方对于这个债务存在质疑,提出相反的主张,应该由谁来进行举证? 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此外,虽然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夫妻贷款离婚后谁承担 1、夫妻婚前债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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