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有: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己住的房子;2、离休、退休的人;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4、出国定居的人;5、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人;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人。 法律分析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人; 2、离休、退休的人;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 4、出境定居的人;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人;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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