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低保的24种大病 |
释义 | 现在卫生部规定的重大疾病将原来的二十四种改为三十六种,包括: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瘫痪 15、心脏瓣膜手术 1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7、严重脑损伤 18、严重帕金森病 19、严重度烧伤 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2、语言能力丧失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4、主动脉手术 25、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6、严重的1型糖尿病 27、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28、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29、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30、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31、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2、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33、意外伤害 3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5、遗传性疾病 3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一、劳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劳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14,不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劳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6.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对低保家庭中的下列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一)老年人;(二)未成年人;(三)重度残疾人;(四)重病患者;(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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