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结婚需要啥证件 |
释义 |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协议 书结尾签署“我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用A4纸,含户口簿主页)。 2、双方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一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相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的婚姻登记机 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 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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