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第一先进行工伤认定,第二是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按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结算工伤保险待遇,第四.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民事诉讼,第五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的含义: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按其原工资待遇来算。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的,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工伤伤残级别对应的补贴: 1、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3、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4、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 5、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 6、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7、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工资 8、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本人工资 9、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本人工资 10、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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