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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婚前房产与配偶有关系吗
释义
    这个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没有任何贷款需要进行偿还,那么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但是依旧有贷款需要进行偿还的,那么其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在再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如果是再婚夫妻任何一方再婚前的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在再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上,那么视其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上的登记内容来确定双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份额。
    一、领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一,结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房屋落在对方名下的,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第二,结婚后买房,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的,如果房屋落在双方名下,那么是典型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共同财产。
    二、房子上有父母的名字的离婚如何处理
    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并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属于父母的房产,与夫妻双方均无关,夫妻离婚时也不得要求分割;
    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可以要求父母返还,并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充分举证证明借名买房,在离婚时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购买的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且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要求父母返还,离婚时对该款项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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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5: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