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敲诈勒索数额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一、构成敲诈勒索的条件有哪些 1.首先客体要件,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即财产法益和人身法益,一般都是通过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来获得财产。 2.其次,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恐吓的手段,使得被害人放弃对财物的占有,从而取得他人的合法财产。威胁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恶意通告,要是被害人不按照他的要求将财产处分给他的话,就会对被害人进行报复,使其遭受身体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损失,被害人由于受到威胁而产生的恐惧心理,放弃了对自己财物的占有。威胁的内容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去实施,也可以由其他人去实施。 3.敲诈勒索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的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的话,行为人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