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立案侦查到逮捕多久 |
释义 | 根据你的描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观点,供参考: 第一:检察院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时间问题。 这个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三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延长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直接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根据上述规则的规定: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最多是七个月的时间。 但是,中间都是需要办理相关的批准手续。 第二:立案侦查后,一定会起诉吗? 这个不一定。 经过立案侦查后,一般会做出提起公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 (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 第二百三十八条撤销案件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单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应当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依法释放。 如果决定不予起诉,撤销案件,那么,对于被羁押的人,应当予以释放。 第三:这段时间里人就一直在里面关着? 也不一定。被羁押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还有就是,如果在法定期间无法侦查终结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第二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的,应当依法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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