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拆迁前产权性质需调查清楚,拆迁后可办理产权证;办理公证手续避免纠纷;开发企业可提供更名服务,适当收费是解决办法。 法律分析 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拓展延伸 重新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要点和注意事项 重新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法律要点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包括双方的法定资格和代表权,以及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次,要明确安置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确保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权益的转移和保障。此外,需要关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如房屋交付、价格支付、违约责任等,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公平,并能充分保护双方的权益。同时,还需留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如房屋状况保证、维修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有效解决潜在的纠纷和争议。总之,重新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审慎考虑合同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谨慎,注意以下要点:1、调查产权性质,拆迁前有产权证可办理产权证;2、办理公证手续,避免纠纷;3、开发商提供更名服务需适当收费。重新签订合同需注意有效性、权益转移、合同条款和附加条款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要了解法律要求,审慎考虑合同条款,解决潜在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