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辞职需人社局同意吗 |
释义 |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在岗职工辞职,是由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并不一定是由单位审批。辞职的程序,先由个人向单位提出辞职,说明辞职原因,填写相关表格,由单位同意后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由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例如县区中小学校教师辞职,先要向所在学校提出辞职,并填写《辞职审批表》,由单位同意后交教育局签署审核意见,再报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告知本人,并发文或正式信函确认,个人才能依此办理出编手续和社保、人事档案转接手续。如果不见正式文件或者信函,编办、社保、人事档案管理等部门,是不能擅自办理相关手续的,因为一般干部的人事管理权在人社局。当然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干部,这些手续则由组织部替换人社局办理。 一、劳动合同固定期限是否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可以辞职。一般情况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员工离职后要办理相关手续,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履行告知义务; 3、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先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统一盖章; 4、办理入职手续; 5、办理用工手续。 二、铜陵人才引进政策 1.发布公告。市人社局、市编办负责提出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及名额,按程序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编委会审定后,在相关新闻媒体网站或高校发布招聘公告。2.招引聘用。属于事业单位招考的,由市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性质、岗位需求确定招录、调动、聘用方式。每年高校学生毕业前赴有关高校采取现场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遴选。属于市外调入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编办、市人社局考察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属于特殊岗位专门人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采取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设置“特设岗位”进行“专才特聘”,明确岗位条件,约定双方责任待遇,签订聘用协议。属于公务员招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审核录用。引进对象初步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并公示后,办理录用、调动、聘用手续。新录用、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任职、定级、调动以及属破格提拔的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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