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履行问题 |
释义 | 法律判决必须被执行,拒绝执行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争取抚养权需考虑孩子意见,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离婚后,如有经济能力,可以协商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裁决。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分析 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取证技巧 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 作为律师,我们不考虑你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具体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原则,我们在本网站中已有所述,这时不再重述。我们只围绕取证情况发表观点。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 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在离婚父母一方实际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而对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适当增加其负担的抚养费数额。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某些条件出现下,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所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履行。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离婚争取抚养权时,需要真心爱孩子并愿意与其一起生活,而不是将孩子作为财产争夺的筹码。法院通常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离婚孩子抚养费的中止给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请求裁决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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