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应该约定哪些内容的 |
释义 |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及商品房状况; 2、房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等; 3、房屋交付及其所有权移转的方式、期限等; 4、房屋质量标准; 5、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6、保修责任; 7、违约赔偿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房屋认购书应当明确哪些主要内容 房屋认购书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修,设备标准承诺; 7、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 9、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项;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一、签订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如下: 1、审核购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款以及表达模糊的条款,对容易产生的误解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注释; 2、查看对方的相关证件,确保取得房屋所有权; 3、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总之,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到房产局备案处报出所购买的项目,在系统内可以查询到开发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租赁合同找谁办 租赁合同的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租赁合同主要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状况。房屋的概况。房屋的用途。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交付日期。租赁期限。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转租的约定。违约的情形以及违约金的标准或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的生效时间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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