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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异地 劳动争议诉讼 管辖权的确定,劳动争议的 诉讼管辖地 与仲裁管辖地应当保持一致。当事人 不服仲裁裁决 起诉的,只能向作出仲裁裁决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域管辖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为 劳动合同履行地 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在有争议时,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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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