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收赃为什么要被拘留 |
释义 | 因为除收赃人供述外,还有其他证据也可认定收赃人明知,比如销赃人供述以及证人证言证实收赃人明知的,或明显低于市价收购的可直接推定收购人明知。当事人属于不知情,依法应该从轻处罚。 1、现在最重要的是是否知情,明知是赃物而收购的,金额在3000至10000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达不到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收购赃物的违法行为。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 2、认定收脏人是否知情,除收赃人供述外,还有其他证据也可认定收赃人明知,比如销赃人供述以及证人证言证实收赃人明知的,或明显低于市价收购的可直接推定收购人明知。认定收赃人是否明知,还可通过案情综合认定。 3、明知是赃物而收购的,收赃人涉嫌犯罪,赃物依法扣押发还受害人。对于不知情而收购的,参照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善意取得赃物处理,不予追缴。 收赃罪立案标准: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销赃罪多少金额要判刑 “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或者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刑事立案,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量刑在3年以上7年以下: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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