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公司破产应对策略 |
释义 | 公司快倒闭的定义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法人能清偿债务但不再经营,可由股东会解散;二是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债务,可申请破产或重整。破产时,应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补偿金,其次是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破产企业高层工资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公司快倒闭的定义主要为是否能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类:企业法人资产能够清偿全部债务,但由于经营等各方面原因不再经营公司,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第二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 针对第二类,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其次债务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宣告破产,也应当对以下债务继续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其他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于破产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为: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其他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二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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