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债务都包括被继承人生前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