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保证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保证范围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工程质量保证范围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工程质量保证范围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质量保证范围进行明确和规定的过程。这包括确定工程质量的目标、标准和要求,以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措施和程序。工程质量保证范围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旨在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涉及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选用、检测验收等方面,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对于建设工程至关重要。合理的保修期限确保了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不同工程项目的保修期限根据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但都旨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建设工程中,明确和规定工程质量保证范围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是必不可少的。这些规定和要求涵盖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选用等方面,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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