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办法》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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