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时候,需要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羁押,刑事拘留期限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逮捕最长羁押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一、拘留以后算羁押吗? 不算。1.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拘留要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但在这里所说的应当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有期限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这叫刑事拘留期限,也叫拘留期限。2.此外,还有执行逮捕后的期限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发现新的犯罪情况时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3.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依法在押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叫羁押。羁押不能超期。超期羁押是违法办案。4.不论是拘留还是羁押多长时间,都要折抵刑期。5.拘留后没有转羁押的,拘留有拘留的期限,拘留期限过后是被依法执行逮捕后进入二个月的公安预审期间,这个期间也叫羁押期间。还有检察院的一个月的办案期限,也叫羁押期间。法院的一个月的办案期限,也叫羁押期间。因此,羁押里面包括拘留、逮捕、各机关的办案期限。不论是拘留还是羁押都要折抵刑期。 二、第37天检察院出结果了吗? 不是。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日。最长拘留期限为三十天,在这三十天内公安机关要将案件材料上报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这个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的时间为七天,加起来共三十七天,可以说是羁押三十七天未必就一定会逮捕。 三、证据不足可以不予批捕吗 一般国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之后,刑事拘留期限届满的时候,若是必须继续进行羁押犯罪嫌疑人,就会需要申请报告给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或者目前的证据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会下达不予以批准逮捕决定书。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了监视居住等的规定,情节严重就必须予以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