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落户口的问题是? |
释义 | 孩子落户口需要的手续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出地的受理机关通过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批准;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迁入地的受理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同意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家里人能给自己落户口吗? 法律分析:朋友的户口可以落到自己家。户口的迁入,只要户主同意,并向户籍派出所写一份同意该人进户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是容许迁入的。但一旦户口迁入,可能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如该户籍房(非商品房,既售后公房),遇到拆迁时,一般是按户口的人头来计算补贴的,可以会与你分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问题? 只有一本有效。户口本作为我国的户口登记制度的载体,根据相关规定,每户只能有一个户口本,每个公民也只能有一个户口。因此即使有多个户口本或户口的,也只有一个户口本有用,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如果孩子非现任丈夫亲生户口落在他户口上当初也没领结婚证如果现在想要孩子户口迁出来需要男方同意吗? 一、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要得到男方的同意吗1、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不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首先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带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最后带上《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二、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如下: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关于孩子过继北京户口的阿姨的问题 子女过继手续:1、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咨询分户口的问题? 法律分析:(一)携带户口簿。(二)贴有孩子近期照片的证件,例如小孩的医保卡或社保卡,或者居民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孩子的个人信息证明,并贴有小孩近期照片(证明需盖公章)。办理流程:(一)申领人提交户口簿。(二)申领人领取并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无误后签字。(三)人像采集。(四)指纹采集。(五)保存采集信息后,受理窗口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六)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字确认,并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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