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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是一定属于共同财产的。如果购买人以其个人财产购买该房产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人以夫妻共同财产而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夫妻双方房产证上只写一人
    婚后买房子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仅仅属于登记名字一方的财产,而是要根据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出资人判断的。下面就给大家列举几种常见的情况
    1.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的,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来讲也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按揭车子离婚后怎么算
    按揭车子离婚后的计算方式:如果该车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且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贷款也应当由其承担,如果该车辆属于共同财产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该车贷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父母出钱买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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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