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 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 诉讼 。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