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哪些交通违章行为既罚款又扣分 |
释义 | 重庆交通以下情形又罚款又扣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200元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00元扣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元扣3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000元扣12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00元扣12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200元扣6分。 9、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元扣1分。 1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100元扣3分。 11、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100元扣3分。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越货车以下)200元扣6分。 13、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元扣1分。 一、超速怎么处理扣分罚款? 超速可能会被扣3分、6分、12分,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一般罚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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