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吗 |
释义 | 可以延期,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另外,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已到,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会怎么样 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1、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租赁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协议,但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更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2、租赁合同期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约,如果双方未能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成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二、到期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租赁双方更新期限续订合同有什么方式 租赁双方更新期限续订合同有以下方式:1、约定更新,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2、法定更新,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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