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章,公司是不得辞退孕妇的,另外还需要正常的支付薪资待遇和其它福利,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章,但特殊情况下如果孕妇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章或者公司的条款协议的,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置,但涉及到在孕期内开除女职工的一般都需要进行合理的赔偿。首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章,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薪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薪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被非法开除的女性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承担下述金额的索赔: (1)首先是作为一名员工(无论是否在孕期),如果遭到了公司非法开除的情况,都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总额是相当于自己在所在公司工作年限乘以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的两倍。 (2)其次是身为一名孕妇员工,如果遭到了公司非法开除的情况,还有权要求企业支付自己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总薪资。 (3)另外如果有加班薪资和自己的应当薪资没有发放,也有权要求企业一并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章,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