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由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并以子女最大利益为考量。双方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出诉讼,但法院最终判决的抚养方式仍应以子女最大利益为依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判决由一方或双方承担抚养、教育费用,并可以规定探望方式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实行共同监护,共同行使监护权。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健等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及家庭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于离婚父母的监护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应当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依据,酌情判决父母的监护权和抚养费等事项。 以上法律依据为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希望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解决争议和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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