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具体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如同胞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表和姨表)叔侄、伯侄、姑侄、舅甥、姨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