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嫖娼如果不是被现场抓住,通常是不会被时候传唤的,但也有可能,如果事后卖淫者被警方抓获,且有微信转账记录(嫖资)证明或对方招认了当事人的嫖娼行为,也有可能被事后传唤和处罚。 嫖娼通常是抓现行,但也有事后犯的。不过事后抓人警方取证是存在困难的,即使被卖浮女供出来了犯案人要咬定不认同,派出所就会存在取证困难,不能处罚的。 但要是卖淫女供认了,案犯也认同了,则会受到处罚。 这类案件隶属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范围,执法中必须有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非现行即缺乏直接或有效证据,处罚证据不够不能够执行处罚。 对于对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卖嫖行为,构成卖淫嫖娼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 (2)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 (3)已经着手实施,方可以按照《治处法》进行处罚。 嫖娼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