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抚养费的调整机制是怎样的? |
释义 | 社会抚养费是为补偿政府社会事业投入而征收的费用,根据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确定征收标准,严重情节倍数递增,县级政府可制定具体标准。 法律分析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二)社会抚养费标准 对于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结语 社会抚养费是为了调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环境,补偿政府社会事业公共投入而征收的费用。根据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所不同。违法多生育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如果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征收标准将依次增加三倍。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这一制度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五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老年医学的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老年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水平,促进老年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 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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