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怎样订立? |
释义 | 订立代书遗嘱: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表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一、代书遗嘱只告诉一个继承人有效吗 无效,并且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二、代书遗嘱没有签名有效吗 代书遗嘱成立并生效,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两名见证人与继承遗产和被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 2、必须要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 3、代书人书写好的遗嘱必须经遗嘱人认可; 4、代书遗嘱的时间、地点必须记明; 5、必须记明代书人姓名; 6、必须有见证人签名; 7、必须要有遗嘱人签名。 因此,遗嘱人不签字行为通常法院会认定代书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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