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蹭暖费有法律依据吗
释义
    法律分析:1、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应该缴纳蹭暖费,而且在供热合同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使用供暖的人需要缴纳蹭暖费,所以不管是供暖公司,还是小区物业,收取蹭暖费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合理的,也不合法。
    2、暖气和水电一样,就是一种商品,住户有权决定自己是否使用暖气。若住户需要使用暖气,供暖方和住户需要签订合同,达成合意,供暖方才能收费;住户不使用暖气,表示双方并未达成合意,这种情况下,供暖方不能强行收费。
    3、但是为了保障集中供暖可以正常运行,为了保障其他供暖用户的合法权益,收取蹭暖费却又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一、物业管理和交房一样吗
    1、物业交割:房屋过户完毕之后,原房主和新房主办理房产相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供暖等费用结清和固定资产的交付。
    2、交房: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主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
    二、青岛供暖时间是什么时候
    青岛供暖时间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
    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供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规定取得供热特许经营权: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供热专业规划确定的供热方式和条件;
    3、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6、有可行的经营方案,供热生产和服务等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工业余热或者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实施供热的企业,应当对项目的节能减排水平、技术方案、供热保障能力、供热安全性等进行预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1: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