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限正当防卫一般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从而实施的防卫行为,由此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第一发生在特定的犯罪活动中才可以使用,第二若造成不法分子伤亡的一律免除责任。第三点就是无需担心,通常因持有管制刀具、凶器去伤害对手,以及在不法分子逃亡后仍继续追击等情形,不会被判定为防卫过当。 无限制格斗术大师陈鹤皋及其徒弟们可谓是把无限正当防卫发扬光大,2001年,陈鹤皋弟子冯健汉在家中为了阻止村霸对其父亲和弟弟的殴打,只身1打12人,最后打死1人、重伤2人,被法院判定为无罪。2002年,陈鹤皋弟子刘艳在东莞火车站遇到流氓团伙挑衅,反杀1人,重伤3人,被法院判定为无罪。2005年,陈鹤皋弟子罗神贵在深圳遇到抢劫,以1敌3,造成对方1死2重伤,依然被法院判定为无罪。所以,面对邪恶的发生,法律赋予了每一位公民正当的权利可以去行使正义。 |